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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6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09号)

发布时间:2021-03-08 阅读量:1266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

第四○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苏尼特羊肉、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南汇水蜜桃、常山胡柚、常山山茶油、慈城年糕、金华火腿、径山茶、里叶白莲、  龙井茶、庆元香菇、三杯香茶、松阳茶、萧山萝卜干、新昌花生、  赣南茶油、广昌白莲、七里海河蟹、台头西瓜、陈集山药、莱阳梨、莱州梭子蟹、龙口粉丝、潍县萝卜、烟台鲍鱼、烟台海参、烟台葡萄酒、鱼台大米、道口烧鸡、钧瓷、汝瓷、英山云雾茶、古辣香米、略阳杜仲、紫阳富硒茶、环县荞麦、靖远枸杞、康县黑木耳、昆仑玉、青海冬虫夏草、阿克苏核桃、吐鲁番葡萄等43 个产品的 126 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

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26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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