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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夹沟香稻米等 2 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413 号)

发布时间:2021-04-12 阅读量:990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一三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安徽、广西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夹沟香稻米、苍梧迟熟荔枝 等 2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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