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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火炬 造型”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第 421 号)

发布时间:2021-05-20 阅读量:1186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二一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 年冬奥会火炬造型”等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火炬造型等奥林匹克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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